2016年山东省临沂费县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人公告(2)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由县总工会与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
七、聘用待遇
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间,根据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执行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 0539—2117788,0539-5221114
附件1.费县社会化工作者招考职位表
附件2.费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费县总工会 费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
费县社会化工作者招考职位表
岗位 |
招考计划 |
专业 |
备注 |
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作者A |
1 |
财会、审计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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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作者B |
3 |
法律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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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作者C |
2 |
中文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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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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