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德州经济合作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2)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进入笔试人选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数与选聘数额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以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聘数额1.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济合作局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经济合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聘资格,要向市经济合作局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选聘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选聘手续以报名时职务为准,按事业身份进行岗位管理。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职务不得发生变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65、2687084。
附件: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经济合作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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