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西宁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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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西宁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4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西宁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6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范围
西宁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相应学历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3日-5 月5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区县卫计委、市卫计委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拟定城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课目分两门: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总成绩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各门分值150分。(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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