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邵阳市邵东县事业单位招聘404人公告(2)
8、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对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入围名单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官网上适时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 序。
卫计系统医护职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一起采用笔试形式),教师职位和党校教员职位的面试实行试教,戏剧演员职位和节目制作员职位的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
(五)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曾经被判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六)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一次,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县人社局)
0739-2722075(邵东县卫计局)
0739-2721321(邵东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9-2721696(邵东县监察局)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东县卫计局
邵东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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