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宁学院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8人公告(3)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济宁学院
2016年4月21日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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