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39人公告(2)
(3)每人只能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2016年5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和临床医疗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卷30%和70%的分值,满分10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东明县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特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明县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办、人社、卫计、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东明县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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