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39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并报东明县卫计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民医院招聘39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岁(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明县卫计系统现在编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统一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东明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东明县向阳路113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及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上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本人带回,复印件留存。
4、信息采集:报名同时,将采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现场采集指纹,现场照相。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研究生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整到报名人员较多、应聘比例较大的招聘岗位。
6、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一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凡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5月7日上午8:30—12:00凭报名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