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龙岩永定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2)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 笔试
1、笔试组织:
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2B铅笔、橡皮擦等必要文具。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报考专门岗位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办法:
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区人社局审核认定的加分)占50%,面试占 50%。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登录“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①非专门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②专门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出现分数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情况的处理办法:①非专门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仍无法确定的,则按学历高低、是否党员、三年内获奖情况、是否特困户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②专门岗位:按学历高低、是否党员、三年内获奖情况、是否特困户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③如仍无法确定,则增加一场面试。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相关岗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
(1)考察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形式:①查阅人事(毕业生)档案,无行政记过或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合格;②报考人员提供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合格。否则,均认定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察对象应在毕业后30天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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