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龙岩永定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3)
五、聘用程序
(一)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招聘人选。
(三)经永定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1、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招聘人选从永定区人社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招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招聘人选为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招聘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年,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个别紧缺岗位,急需招聘工作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招考。降低比例招考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方能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合格线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平均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二)专门岗位由历年来在永定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区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指2016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报考单位和岗位统一填写“专门岗位”。
(三)乡镇财政所、乡镇水利工作站、专门岗位,具体聘用职位由考试入围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自愿的原则逐一选择。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各招聘职位专业条件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所列类别和专业设置;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取得学位专业类别应与招聘要求专业条件相符;按规定“辅修专业”及学位不能报考。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非应届全日制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七)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考生应随时关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各阶段相关信息将在该网站上公告,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
(九)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联系电话:0597-3256509
附件:
1、2016年龙岩市永定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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