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招聘公告(非教学岗位)
2016年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招聘公告(非教学岗位)规定,参加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生于2016年5月16日前以电邮方式报名,笔试初定于5月中下旬在浙江树人大学杭州拱宸桥校区进行。
2016年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招聘公告(非教学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为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杭州拱宸桥校区位于杭州城区,绍兴杨汛桥校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杨汛桥校区7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2人,均为管理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招聘岗位表》(一),附件1)
(二)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邮箱zjsru7017@126.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初定于5月中下旬在浙江树人大学杭州拱宸桥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主要包括岗位认知、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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