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三批)(3)
(三)初步筛选
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初步筛选,并在笔试前1周左右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通过筛选的毕业生参加考试。未通过初步筛选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毕业生保持通讯畅通,避免未收到招聘有关事项通知。
七、 注意事项
(一) 上传应聘材料
1.应聘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及时上传个人应聘材料,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件,验证期至2016年7月30日以后)、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各类校级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大学本科的毕业证和成绩单的扫描件。
2.上传的扫描文件要确保图像清晰,能够清楚显示材料的所有信息,若因图像不清晰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毕业生本人承担。上传材料时,要写清楚应聘材料的文件名称,并选择正确的附件类型。
3.应聘毕业生需对个人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在毕业生初步筛选及入职审核时,如发现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填写虚假信息、上传材料不全、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公司应聘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 填写学籍验证码
应聘毕业生需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后,点击“在线验证”模块,申请当前在读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学籍验证码后,必须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学籍验证码录入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验证期限须延续至2016年7月30日之后即可。
(三) 取消应聘资格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者招聘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录用的毕业生入职后,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最低年限为:硕士研究生3年、大学本科生5年;专项分配到乡镇供电所工作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在乡镇供电所工作的年限不得少于10年。
2.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毕业生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登录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予以更新。
3.“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站为公司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请应聘毕业生及时在本网站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4.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任何针对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5.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毕业生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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