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北湖区教师招聘372人公告(3)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 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
3.面试内容。小学和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区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