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高新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98人公告(4)
九、考核(试教及专业测试)
1、考核时间定于6月25日。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2、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课堂教学的效果。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专业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专业教师均需要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合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专业教师按试教成绩与专业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其它学科教师试教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5、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6、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十、聘用(体检、考察、聘用)
(一)入围体检人员确定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与笔试合成的成绩高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2、若招聘岗位有多个单位,且因志愿填报及程序要求,招聘单位的岗位计划数第一志愿报考人员未能聘满或无人入围,可按报同一岗位的未聘用人员的第二志愿及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聘用,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与笔试合成的成绩高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座谈、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思想品性不优良、心理不健康等现象,则视为考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四)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后下达聘用批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3、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况,最多递补一次。
4、招聘人员聘用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区教育局统一调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在职教师原单位的离职、离任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