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肇庆市广宁县教师招聘2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宁府办[2011]7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我县2016年将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广宁中职校、广宁卫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广东肇庆市广宁县教师招聘23人公告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公开招聘23名教师,其中农村中小学16名,幼儿园2名,特殊教育学校2名,广宁中职校1名,广宁卫校2名。(详见《广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或全日制大专毕业且在读本科,符合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广宁中职校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5、广宁卫校教师招聘对象:(1)卫生类学科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2)政治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中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18-35周岁(1980年6月8日至1998年6月8日出生)。报考岗位、学历和资格条件详见《广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各级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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