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阳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7人)(2)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5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24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成功和缴费之前,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的编制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复审、验证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三、招聘职位表
见附表:《阳泉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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