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人员3人公告(3)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笔试内容详见报名时张贴的考试内容公告。
2、考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6月18日,笔试时间为6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专业技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笔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系数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以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人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入闱者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则在同一个职位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递补人员);体检后,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情况后,经报县政府同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附件下载
1.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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