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招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经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进行专业测试,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并结合应聘岗位进行实际应用操作测试。
(二)面试。对通过专业测试的人员将统一安排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通过专业测试及面试的应聘者,7日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并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四)政审。对拟聘用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将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办理“五险一金”等手续。
咨询电话:0871—63052470
联系人:李永皓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中段云南省公安厅
乘车路线:市内乘112、120、152、160路公交车到广福路(湖畔之梦小区,东行800米即到或转乘165路公交车到太家河路口下车即到)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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