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紧缺专业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招聘63人公告(2)
2、笔试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本次则不开考。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先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和计算机考试。
3、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50%)和计算机考试(10%)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2)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生准考证或考试布告栏)。
(4)面试考官人数:考官人数为每组7人,从我校考官、专家库中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及面试成绩三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计算机成绩及面试成绩分别占50%、10%及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主观题)。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罗老师(0898-65888166)
张老师(0898-65886185)
电子邮箱:hs2016zp@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2016年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岗位表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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