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人)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
2016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人)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许昌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9:00至6月5日18:0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和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crskszx.com),点击“许昌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7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08房间(前进路4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7日16:00前提交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莲城大道1001号人社局三楼)核实确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