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事业单位楚雄州民族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
五、成绩计算和招聘对象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说课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报考人员成绩报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备查,综合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考生,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依次通知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坚持择优聘用原则,综合成绩75分以下考生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要求参加各项考试,迟到或缺席者,考试成绩以0分计。
2.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招聘工作在州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招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请拨打监督电话投诉,我们会及时调查处理。
招聘联系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22606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8-6086996
招聘监督电话:学校:0878-3121217、0878-6086177
州教育局:0878-3122846
州人社局:0878-3389685
楚雄州民族中学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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