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99人)(3)
五、笔试
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所有职位类别为管理的职位和职位代码为305、311、312、313、314、315、327的职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两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本次《招考简章》要求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考生。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职位计划予以取消。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说课等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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