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99人)(4)
九、择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招聘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为同一招聘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在体检合格以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确定拟聘职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择岗),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且已经择岗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凤冈县的事业单位招聘。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相同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220388(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zyrs.gov.cn
凤冈县政府网网址:www.gzfenggang.gov.cn
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