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相关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的外省大学生村官等,在山西省境内服务,视同服务地户口考生对待,可以报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在山西省境内服务的,不得报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第五步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计划与控制、成就动机、兴趣爱好、求实精神、分析与判断、自我控制力、人际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导监督下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点公告综合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综合成绩。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第六步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在省人社厅指定的医院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提供2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
第七步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由省质监局选派考察组(不少于2人),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侧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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