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等5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太原市民政局:0351-4250362
太原市园林局:0351-2020389
太原市人防办:0351-4220730
太原市地方志:0351-4221183
太原市社科院:0351-3587051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监察室:0351-4250325
市园林局监察室:0351-4224875
市人防办监察室:0351-42207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1-40300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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