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3)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宜良县农业局:0871-67599816;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7542301;宜良县审计局:0871-67529359;
纪检监察部门:0871-6752797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0871-67540716。
附件:
1、《宜良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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