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159名)(2)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XX类)要求的,可参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划分情况”。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日,须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8:00至7月2日上午7: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7月2日上午。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2016年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按照组织人社部门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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