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5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5人公告
一、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含夫妻有一方或父母有一方为平原常住户口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用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平原县县直部门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计划招用85人。招用计划见附表。
三、招用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招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地点:青年路南首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号窗口。
③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平原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7张;
(2)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特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报考还需提供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整个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用条件的,立即取消招用资格。
按照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用人数2倍的招考职位,计划招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用计划;计划招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用计划。报考取消招用计划职位的人员,依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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