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鼓楼社区工作站事业单位招聘113人(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公示、报批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6月10日9:00至6月21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l.gov.cn/Enroll/CommunityEnroll/EnrollDefault.html)进行报名。本次招考按照街镇设岗,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社区“两委”、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足,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可按相应开考比例缩减招收人数并公示。
2.资格审核。2016年6月12日9:00至6月23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报考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岗位的街镇现场提交(街镇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资格审核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未按时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或民政部门证明、组织部门出具的社区党组织成员证明等相关材料。
(2)社区服务协管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公司证明等相关材料。
(3)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街镇或社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准考证打印。2016年6月28日9:00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9:00-11:00。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7月5日9:00以后登录鼓楼区政府门户网查询。
2.笔试范围:笔试内容围绕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重点测查考生应对工作业务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与社区建设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
(三)面试
1.入围方式。根据岗位招收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若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的岗位比例不足1:3,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招考期间,请报考者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为参加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考核方式采取街镇考评与居民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工作由街镇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或政策,或在文明创建、综治、安全等工作中措施不力、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2)存在不廉洁问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或有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业务能力、心理素质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连续一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职工作,影响社区整体工作的。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笔试、面试、考核分别占40%、40%、2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两个或两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考核)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优先选录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的人员。若总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六)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由街镇负责公示,同时公布街镇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报批
公示结束后,各街镇将计划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四、聘用及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福州市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及鼓楼区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
五、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考试不向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鼓楼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16年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参考内容目录.doc
鼓楼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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