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泰州市靖江市教师招聘73人公告
2016年江苏泰州市靖江市教师招聘73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2016年江苏泰州市靖江市教师招聘7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靖江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幼儿教师B岗位,定向招聘靖江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靖江市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9)其他社会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考察阶段提供。报考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靖江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靖江市教育局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件予以减免)。
(3)专业类别按《靖江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靖江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靖江市教育局向靖江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30。凡未提出添加申请,及靖江市教育局未同意或靖江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幼儿教师B岗位除外)。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教育局提出意见,经靖江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靖江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6月26日下午2:30—6:00,地点: 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