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0人)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0人)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6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63人,乡镇事业单位167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乡(镇)事业单位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满一届且仍在职的村(居)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仅限在我县服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和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在外县服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且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22日)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5、本次艰苦边远乡镇(蓼皋镇、大兴镇、九江乡、世昌乡、太平营乡和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外)卫生院、幼儿园教师职位,仅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
6、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01职位的须在松桃县服务满1年(2015年6月22日前正式招募聘用)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仍在岗的“山村幼儿园”、“希望童园”的人员;
7、本县户籍限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本县生源限原为松桃户籍,现在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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