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0人)(4)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报名时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七)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九)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聘用人员到松桃县服务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职位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网址:http://gz.hrs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要求。
(二)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分局、站、所、中心)等职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报考松桃苗族自治县乡镇所属小学(01、02、03)和松桃苗族自治县乡镇所属中学(01、02、03、04、05、06、07、08、09)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
(三)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委托)培训。
(四)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报名期间现场咨询,不接受本机电话咨询):0856—2832680、390249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0856—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
1、2016年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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