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857人公告(3)
1.面试答辩(40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素质。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参考人员宣布。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演示或案例分析等。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向参考人员宣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业务能力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5〕132号)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潍编〔201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进入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按原托管聘用制渠道管理。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简章及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wfrsks.com/)及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rkjsw.weifang.gov.cn/)进行公示。
笔试地点、考场安排、面试通知等其他信息将在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rkjsw.weifang.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各招聘单位网站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监督电话:0536-8091611 8090288 809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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