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工程学院社会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七、资格审查
专业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4日-25日。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逻辑表达能力。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4.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面试考核内容:思政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对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技能和对日常事务及复杂事务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的能力。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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