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127人公告
为优化乌鲁木齐市各级公务员队伍结构,推进公务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乌鲁木齐市市级机关所属的单位及区(县)、乡镇(街道、管委会)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选调职位的任职资历和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选调范围:
1.录用未满3年的;
2.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
详见《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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