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56名工作人员公告(3)
1.现场确认时间:本科或硕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7月5日9:00-11:30,13:30-16:00。博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B区406室。(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3.现场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④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⑤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本科或硕士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方式。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本科和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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