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招聘法律顾问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区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公开征集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招聘法律顾问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三)法律业务能力突出,并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行政等处分。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填写《爱辉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并提交所取得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地址: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爱辉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6室),联系人:曹东野,联系电话:0456-8296038。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三、选聘程序
爱辉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征集结束后,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司法局、信访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为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区政府领导审定,确定为区政府法律顾问。
四、聘用期限及报酬
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意愿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对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支付报酬并签订劳动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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