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所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宣威市教师招聘公告(212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号)文件精神,结合宣威市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2名(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6届部属4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2016年曲靖市宣威市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若有过就业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7月3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与宣威市教育局签订过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免试安置。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4日止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各层次、学科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高学历及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层次教学岗位,低学历及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3.所有招聘岗位均只笔试,不面试(包括研究生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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