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2)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的将淘汰。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http://www.nbzx.gov.cn/)上公布,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政协办公厅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政协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9182098、558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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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协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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