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公路管理局招聘60人公示公告(3)
3.考试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的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核结束后要有考核报告。
体检工作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及时在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将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管理
经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前,须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必须要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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