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65名公告(2)
五、资格审查。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文广新局组织审查,并填报《陇南市2016年人才引进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审查结束后上报市人社局复审。
六、面试、笔试、考察
在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面试、笔试、考察方案。报考党群口、政府口岗位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面试、笔试、考察;报考教育口岗位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笔试、考察(设置一个考点);报考卫计口岗位的人员由市卫计委组织面试、笔试、考察;报考陇南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播出控制岗位的人员由市文广新局组织面试、笔试、考察。考察中发现违规违纪、学历文凭造假等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前如有拟引进人员放弃考察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高于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按岗位以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员。
八、体检。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九、公示。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审批。拟引进人员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误后,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督促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15日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放弃。
十二、工资待遇
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02号)规定的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职人员按调动人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引进过程中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的,按新调入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工龄连续计算。引进人员工资从市政府审定批复发文报到之日起次月计发。在职人员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主治医师、中教一级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教育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陇南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传真):0939—8213685
陇南市人社局咨询电话(传真):0939—823622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39—8212692
(传真)0939—8214009
陇南市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传真):0939—8212630
陇南市文广新局咨询电话(传真):0939—8212400
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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