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74人公告(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74人公告(二)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hlju.edu.cn/xqzl/xxjj.htm)。
二、招聘原则
(一)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成果、高水平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的本硕博(含博士后)毕业院校中至少有一所高水平大学或国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或具有国外知名企业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四)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应聘其他岗位须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六)应聘人员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辅导员岗位:2016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15:00;
咨询电话:(0451)86609651,联系人:贾老师。
(2)其他岗位: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28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hlju.edu.cn/zpsys/login.action)报名。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打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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