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武昌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32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武汉市武昌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32人公告(第二批)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居民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五类人员之一:
①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③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④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⑤处于失业状态下的近五届高校毕业生(201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
2.热爱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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