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监狱、戒毒机关公务员体测公告(第一批)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山东监狱、戒毒机关公务员体测公告(第一批)
一、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为方便考生,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第一批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体能测评内容
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1000米跑或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考生起跑犯规不得超过2次,否则该项目不合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省属监狱机关体能测评报到时间:2016年7月11日,上午8:30前,下午14:30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见附件1。
省属戒毒机关体能测评报到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前。
体能测评点:山东省泰安监狱。体能测评点交通图见附件3。
体能测评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仍未到达体能测评点报到处的考生,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考生自行前往体能测评点。为方便考生,每天早7:00、下午13:00将统一安排车辆在泰安市6路车终点站(山东宏康站)等候考生,接送考生车辆于早7:30分、下午13:30分准点发车,过时不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评点,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报到,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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