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学校教师选聘39人公告
2016年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学校教师选聘39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 7月8日至7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学校教师选聘39人公告
经延安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选)聘教师实施方案》批复的函(延人社函〔2016〕169号),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北师大基础教育实验学校)、第一中学(北师大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延安分校(新区第一小学)公开招(选)聘教师。现就延安市新区学校2016年公开招(选)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延安市新区学校2016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选聘在岗、在编教师共39名。其中招聘教师15名(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延安分校1名,新区第一中学5名,新区高级中学9名);选聘教师24名(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延安分校3名,新区第一中学9名,高级中学12名)。具体招、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延安市新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2016年延安市新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全国中小学在岗教师(截至2016年6月30日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选聘范围:原则上从延安市域以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聘,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本市在编在岗教师方可予以报名。
3.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奉献精神;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④符合招、选聘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
⑤学科业务精湛,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履行招(选)聘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
⑥符合招(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延安分校(新区第一小学)
选聘教师: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经历,并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者、市级及以上赛教一等奖者。
招聘教师:
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千人以上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教学成绩在县区、市及以上取得显著成绩者。
招、选聘教师中获得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者、获得省级赛教一等奖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特级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新区第一中学(北师大基础教育实验学校)、高级中学(北师大基础教育实验学校)
选聘教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具有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及以上学历、两轮以上相应初高中教育教学经历。
年龄在35周岁到45周岁以内(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者或在省级标准化学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岗位任教五年以上,教学成绩在县区、市及以上有重大影响的(中、高考成绩特别优秀)。
招聘教师:
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者或在省级标准化学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岗位任教五年以上,教学成绩在县区、市及以上有重大影响的(中、高考成绩特别优秀)。
招、选聘应聘教师如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特级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
3.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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