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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社会招聘15名辅导员公告(2)

A+ A- 2016-07-12 14:36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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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 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辅导员岗位报名咨询:帕老师 电话:0991-8762691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八、考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策掌握、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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