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家界市桑植县事业单位招聘136人公告(3)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6年8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桑植县内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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