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黄山歙县国家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2)
(二)面试、体检和考察
1、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
面试通过的作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作为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
3、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进行调选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1、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歙县国家税务局与歙县英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歙县英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县国家税务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务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 1800 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 800 元,绩效工资由单位考核后发放。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现行标准缴纳。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金,试用合格者予以补缴。聘用合同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按工作需求发放制服。
六、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59—6522253转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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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59—6522253转8008(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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