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1人)(2)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7月26日9:00在晋城城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7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7月26日17:00至7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7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城区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7月27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2、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技术规范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单位分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晋城城区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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