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巴林左旗考录幼儿教师公告(30人)
根据巴林左旗幼儿教育发展实际需要,依据巴林左旗《员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号)精神,经旗政府常务会议议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聘用幼儿教师30名(其中:蒙汉兼通岗位6名),为做好聘用幼儿教师考录工作,制定本简章。
2016年内蒙古巴林左旗考录幼儿教师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应聘(不含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2016年7月19日—2016年8月2日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及巴林左旗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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