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泗洪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73人启事(第二次)(2)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5日9∶00—8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8月5日9∶00—8月10日20∶00;
缴费时间:2016年8月5日9∶00—8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洪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14日—8月15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中国泗洪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20日8: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泗洪县教育局(洪泽湖东大街9号)一楼服务大厅。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1寸照片2张。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5.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中国泗洪网上公布的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6.面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说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泗洪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公开选岗定岗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